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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或许就是城市人的优越感,但农
只能说明现在的人的素质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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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律师
王克安的法律博客
马存利
律师事务所 (2011-06-10 19:39:00)阅读次数:88

有一朋友,通过自学拿到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并一举通过司法考试,通过在法律行业八年抗战,今年年初在上海成立了律师事务所,相信他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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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下手榴弹 (2011-06-04 20:46:00)阅读次数:50

            前几天在酒店外面刮玻璃,看见有两辆防暴车过来了,还有好多警察,一问,原来是在酒店边上的桥下发现了三棵手榴弹,赶紧给媒体记者打电话,没过几分钟记都就过来采访,第二天见报了。在这里有二个疑问?

      第一:发现手榴弹的人没有及时报警,如果万一真的有人去拉响那个手榴弹,而导致人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第二:第一个打进媒体新闻热线给其提供新闻线索,第二天见报了。报料人有奖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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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2011-05-12 20:14:00)阅读次数:88

             前几天看了浙江省内一家新闻媒体的报道,说是有个山东小伙子七年时间献血将近三万五千毫升,他的这种行为值得人们学习,并且进行了大篇幅地报道。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按照平均数来计算的话,也就是说这个小伙子每个月就要献四百毫升的血,我在想一个问题,这难道对小伙子的身体健康没有影响吗?我们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记者,律师,也都会这样去做吗?我想不通。本人认为如果媒体能从献血的健康与危害,献血对自已以及家人有何好处进行非常详细的说明,打消人们的顾虑,增加透明度,那么效果可能会更好。

     可能是我见识太少,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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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 (2011-05-03 17:22:00)阅读次数:124

       最近媒体报道有人为了让自已的亲人或者朋友减轻痛苦,积极主动地帮助其死者,无一例外都被法院判刑。

人好好地活着为何会想到要安乐死呢,很多人都是因为疾病久治不逾,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没有任何可以借钱的地方,到了生活的绝境,才会走这一条路,要是有希望,要是有医疗保险,那个人会走这一条路呢。(要不是我老家的土地卖了,刚好有钱给我老爸看病,要不然还不是安乐死或跳楼的下场,很多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是很多病都是不能报销的,要由个人自费承担,试想普通的打工仔打工妹何以承受得起)

       国家的医疗保险以及公共救济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人人能看得起病的时侯,安乐死就会少很多或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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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 (2011-04-09 16:33:00)阅读次数:80

      可能是我说话直接或其他原因,我们经理给我排了一个月的深夜班,就是每天晚上23点开始上班一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下班的这种班次。最近上得头昏流鼻血,听说下个月还准备给我排这个班。我看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上面没有关于夜班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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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2011-04-07 16:23:00)阅读次数:81

         今天有人打电话问我是不是懂点法律,说是他老婆在工厂上班,有四个手指头被弄断了,接是接上了,想向单位要点钱,问我应当怎么办,向单位要多少钱比较合适。说句实在话,我只知道,应当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具体细节问题,能赔多少钱,我还真的说不出来。要抽时间把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和浙江省宁波市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细则好好看看。(www.FT22.com,工伤赔偿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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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与城里人 (2011-04-04 16:09:00)阅读次数:312

           在大学生药家鑫眼里,农村人真的很难纠缠,我不就是开车把你撞了吗,又没有把你搞死,你干吗还要拍照呢,你这不是给我找麻烦吗,不是找死吗,要是你真的报警了,那我不就麻烦了吗,其他人都知道了,你说你让我这大学生的面子往那里放,这不是给我城里人丢人吗?我还是把你灭了吧,那样不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这就是所谓的音乐学院大学生的逻辑,认为他撞上的是农村人就小家子气,要是他撞上的如果是城里人可能不存在这种情况了,多么可怕的思维。

       大多数城里人虽然没有药家鑫这种极端思维,为了一起非常普通的交通事件而动刀杀人,但从中也可反映出有很大一部分,所谓的城里人,有知识,有文化人,看不起农民,看不起从农村来城里打工的人员,认为他们身上有着与身俱来的小家子气,斤斤计较要么采取一种不与外地人,乡下人交往,接触的态度,要么认为对这没知识,没文化的人可以任意欺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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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2011-04-01 17:21:00)阅读次数:81

                        酒店前厅部员工账目做假及洒店的相关对应方法

 

1、钟点房和半天房。因为不用过夜审,价格上和单位折扣控制不是很死的酒店最容易赚零花钱。

这个应该是最容易的飞房,但如果客人是刷卡消费,还要账单或要开发票,基本上没有什么成功率了。

2、事后折扣。很多接待员会用借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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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就是福 (2011-03-08 09:59:00)阅读次数:84

         人们都说人这辈子两个地方不能进,法院不能进,医院不能进;要是进了这两个地方,保证让你没有好曰子过。我运气可能很好,刚刚进完一个院,就又进入医院了。精神上,生理上,经济上的压力搞得我喘不过气来。病现在好得差不多了,回过头来想想,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理状态真的很重要。特发以下感悟:

     第一: 人要是生病了,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去寻求系统的全面的治疗,而千万不要去那种小医院,不正规的小诊所。以免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

    第二:  一定要按照医生的医嘱按时吃药,服药,而不能想吃就吃,随心所欲,由着自已的性子来,病情一有了转就不吃药,导致病情反复。

   第三:在平时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抽烟,少喝酒,经常运动,不熬夜(少熬夜),不久坐。

   第四:最重要的一点,不管在平时,还是非常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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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钱包还不还? (2011-02-18 21:11:00)阅读次数:131

     捡到钱包如果不还,数目小就会构成民法通则上的不当得利,如果数目大,且拒不归还,就会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侵占罪。从道德这一层面出发,捡到他人的钱包应当还,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准则。半年前在苏州温泉渡假酒店发生的这一事件使我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动摇,我在酒店大堂捡到的钱包(内有现金二万出头)还给客人后,客人没有说一句谢谢,或者其他感激的话,要是我把包拿到消防楼梯或其他监控录像监控不到的地方,把钱拿出来占为己有,把包上交酒店不就没关系了吗。即使客人报警,公安过来查,我一口咬定里边没有钱,公安拿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有时侯又想,下次如果再次碰上这种好事情,我会看看里边有没有失主的名片,如果他(她)是个有钱的主,则我把包留下还给失主,钱就自已花。如果碰上是别人的救命钱,那么还是还给别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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